经费开支及票据管理

因公出国(境)差旅费用报销

点击量: 日期:2018/05/23 作者:财务处 编辑:

——因公出国(境)报销需提供以下资料

因公出国(境)财务材料审核会签单(国际处办理)、外文票据财务报销确认单(国际处办理)、四川省人民政府出国/赴港澳台任务批件(出国前国际处办理,中长期出国、学生出国无此项)、因公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西南交通大学因公出国(境)预审表、西南交通大学因公出国(境)费用报销清单(经办人填写)、护照(通行证)、签证(签注)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各种费用报销凭证及支付记录、报销当日的中国银行汇率单(网上打印),因开会、参加培训或受邀出国(境)的还需提供相应会议通知、培训通知或邀请函。

——因公出国(境)报销注意事项

认真填写西南交通大学因公出国(境)预审表,包括出访目的地、路线、时间、经费预算及公示等,审批通过后即为因公出国(境)报销的依据,不得擅自更改和超预算支出。

实际发生的出国时间(人数、地点等)应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出国/赴港澳台任务批件、因公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西南交通大学因公出国(境)预审表和对方单位邀请函、会议通知或培训通知上的时间一致。

出国(境)经费严禁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打包付费;出国(境)在外期间前往其他城市或国家执行其他公务的,需事前向国际处提出申请,计划财务处凭国际处审批通过的备案表报销相关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注册费,但不再重复报销相关补助。

——中长期(90天以上)出国报销:

出国天数在90天及以上的,按照中长期出国办法可以报销一次国际往返机票等费用,凭教师发展中心(老师)或国际处审批的西南交通大学教师(学生)中长期出国(境)补助报销审批表领取补助(含住房费用和各项生活补助),不再报销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