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经费

科研经费

西南交通大学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模式,制订了《西南交通大学预算管理办法(修订)》(西交校〔202124号)、《 西南交通大学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202121号)、《西南交通大学经济收入分配管理办法》(西交校〔20211号)、《西南交通大学货币资金管理办法》(西交校计财〔20182号)、《《西南交通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西交校计财[2021]6号))、《西南交通大学往来款管理办法》(西交校计财[2021]7号)等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支出审批管理,从源头上保证了经费的使用合规、合理。

西南交通大学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按《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设置会计科目,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制度,确保核算内容和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

西南交通大学对科研专项经费的管理和核算,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8号)、《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等相关规定,并相应制订了《西南交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西交校科〔20223 号)等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对科研专项经费的使用实际分项目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明确内部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完善内控机制建设,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提高财务信息化水平,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