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校内收费审批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计财[2017]5号)》第十二条“学校每年4月初组织集中申报新增、变更和撤销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相关要求,请各单位申报新增、变更或撤销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要求:按照西交校计财[2017]5号第二条关于“学校收费实行’ 先审批、后公示、再收费’的管理原则,校内各单位需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严禁各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随意扩大收费范围、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和不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等违规行为”的规定,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收费项目申报工作,逾期未申报单位,后果自负。
2、申报范围:新增、变更和撤销的收费项目。请各单位认真核对西交校计财[2017]13号所公布的收费目录及收费标准(详见附件2),涉及新增、变更(含调整收费标准)或撤销收费项目的单位,请务必按本通知要求申报。西交校计财[2017]13号中未作调整的收费项目不申报。
3、申报内容:单位申报收费项目时,请按附件1格式填表,内容需包括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依据(需提供收费文件)、成本测算明细、收费对象、预计收费时间、收费人数等。涉及调整收费标准时,还需注明原有收费标准。
上报方式:各单位需以书面形式正式上报,收费报告需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报告交计划财务处收入管理科,电子数据请发送至597834751@qq.com,上报时还需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上报时间:4月30日前
联系人及电话:周国强66367905 文翘翘66367906
联系地址:犀浦校区计划财务处收入管理科(23号窗口)
附件1:新增、变更、撤销收费项目申报明细(样表)
计划财务处
2018.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