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报账效率,减少复杂事项补充材料等原因对其他报销事项的干扰,进一步加快报销款项的到账时间。借鉴兄弟高校的通行作法,经研究,我处将推行财务报账“一事一报”制,即:同一事件在预约报销单中须单独预约,不与其他经济事项同时预约。
为简化师生操作,现仅针对以下8类经济事项执行“一事一报”,具体如下:
1. 差旅费;2. 出国费;3. 会议费;4. 培训费;5. 实习费;6. 活动费;7. 招待费;8. 暂借款。
该要求从2017年6月21日起执行,请各单位支持和配合,并相互转告,谢谢!
专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