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要求
1、报销收款“转卡”必须是工商银行卡,预留电话必须是本地手机号。
2、每一张“西南交通大学报销单”上粘贴票据不超过20张。
3、除出租车费、火车票、汽车票、快递费、校内出具的票据外,发生的费用均不得以现金支付,应通过刷银行卡、网银、内部转账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报销时附相关支付记录(POS单或者网银支付记录截图)。
4、原则上只报销本年开具的票据,上一年的发票须在本年4月30日之前报销完毕。
5、发票的抬头必须是学校的全称,即“西南交通大学”。抬头为“个人”的发票不予报销。
6、连号发票视同为同一张发票,按累计总额进行财务报账。
7、持电子发票报销时,须由经费负责人在票据空白处承诺“此票据只报销一次,不再重复报销”,并由经费负责人签字,方可报销。
8、对于金额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且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办公用品或材料等,如“移动硬盘”等,应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的资产系统中报增“低值易耗品”。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设备,如电脑、软件、系统平台等,应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的资产系统中报增固定资产。未报增的,经办人需完善手续。
9、所有拟报销票据及其相关附件请自行拍照并妥善保管。
10、不按流程报销,绕过归口管理部门预约、审批签字而直接到财务处要求报销的行为,财务处拒绝受理。
三、报销细则
1、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票据报销
(1)办公用品、普通耗材应在京东上购买并开具明细发票,如“圆珠笔”、“笔记本”等。没有通过审批的非京东办公用品票据,计财处不予报销。
(2)“办公用品”清单中,不得出现衣服、鞋子、包、药品、食品、饮料等明显不相关的商品。
(3)所有票据须附付款记录,不得以现金支付。
2、材料、试剂等票据报销
(1)“材料”、“电脑配件”、“试剂”等材料类发票,无论金额多少,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商印章的商品清单,发票与所附清单应当保持金额一致、印章一致。
(2)所有票据须附付款记录,不得以现金支付。
3、图书票据报销
(1)“图书”发票必须附加盖供货商印章的商品清单。
(2)明显与项目无关的图书不得报销,如:“幼教”、“食谱”、“标准考试书籍”、“生活读物”等。
(3)所有票据须附付款记录,不得以现金支付。
4、印刷票据报销
(1)印刷发票必须附加盖服务商单位印章的清单,清单内容需与项目具有相关性。
(2)印刷发票应为机打增值税发票,手写发票及定额发票原则上不予报销。
(3)所有票据须附付款记录,不得以现金支付。
5、市内交通票报销
(1)票据需整齐粘贴到“西南交通大学报销单”上。
(2)每张票背面需写明经办人和事由(即“谁”,“去哪里”,“去做什么”)。
(3)“滴滴打车”等打车软件公司开具的发票,需在网上下载并打印打车明细,明细金额与发票总金额必须一致,并在每条明细后注明经办人和事由。
6、差旅费报销
(1)差旅费报销需提供:报销确认单、出差审批单、往返火车票(飞机票、汽车票等)、住宿票等。
(2)报销应遵循“一事一报”的原则,因不同事由或不在同一时间段出差,原则上不能合并报销,参加培训、会议需提供培训通知或会议通知。
(3)飞机票、住宿票附银行刷卡记录(除火车票、汽车票),飞机票附登机牌。
(4)火车票、汽车票报销要附出差人身份证复印件。
(5)国内出差超过30天(含)的(寒暑假除外),应提供请假证明:本科生由学院提供,研究生由研究生院提供。
(6)以下情况需补项目负责人签字的情况说明:出差行程票据不完整、无住宿发票或住宿票不完整。
7、不得报销餐饮、娱乐类发票
特此通知!
请各位同学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