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外人员网上酬金录入方式变更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严肃财经纪律、严格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16]126号)及《教育部关于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6]594号)等文件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网上酬金录入系统在录入校外人员劳酬时有如下改变:
1. 在酬金录入界面,如果校外人员提供的银行卡不是工行卡,在“发放类型”栏中请选择“其它银行”。
2. 银行卡为非工行卡的请务必请对方提供详细的开户行信息,并在酬金录入界面中选择对应的开户行信息,否则将无法进行转卡。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