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上报服务性收费及资产有偿使用收费项目成本测算明细的补充通知

点击量: 日期:2016/06/28 作者:admin 编辑:

校内各单位:
计划财务处于5月6日在办公自动化系统和计划财务处网站发布通知,要求校内各位上报2016-2017学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单位已上报收费项目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全面清理服务性收费及资产有偿使用收费的相关精神,烦请有服务性收费及资产有偿使用收费的校内各单位再次上报成本测算明细表,学校将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成本测算进行审核,计财处将根据审核结果报学校审批。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收费项目上报范围:服务性收费及资产有偿使用收费,有上述两类收费的单位请逐一清理并上报学校,未上报的收费项目不得收费;
2、申报单位:有服务性收费及资产有偿使用收费的校内各单位;
3、服务性收费项目定价原则:服务性收费应遵循服务对象自愿与受益、有利于管理和学校成本补偿、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
4、资产有偿使用定价原则:有偿使用价格不得低于资产评估价、同时还需充分考虑学校及单位管理成本,单位上报收费标准时需提供资产评估资料及管理成本测算表。
5、具体要求:各单位上报收费项目时,需详细列明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依据(需提供收费文件)、成本测算明细(可单独说明)、收费对象、预计收费时间、收费人数等;
上报方式:各单位需以书面形式正式上报,收费报告需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报告交计划财务处收入管理科,电子数据请发送至597834751@qq.com,上报时还需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上报时间:7月11日前上报
联系人:周国强  文翘翘
联系电话: 66367905 66367906
联系地址:犀浦校区计划财务处收入管理科(26号窗口)


附件:服务性收费及资产有偿使用收费项目明细表(样表)


计划财务处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