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科研经费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事项的温馨提示

点击量: 日期:2016/10/09 作者:admin 编辑:

校内各单位及个人:
      根据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5]245号)以及《西南交通大学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计财[2013]11号)等文件的要求,我校纵向科研经费发生的属于《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财库[2011]160号)范围的支出以及小额材料费和测试化验加工费等,要按规定实行公务卡结算,具体包括P、WP、VP、Q、WQ、VQ类纵向科研经费。
      实际报销过程中,不少老师反映公务卡认证比较复杂,不易操作。为方便老师办理报销业务,并结合财政公务卡认证系统的实际情况,按照实事求是、方便快捷的原则,现作如下提示:
      纵向科研经费在使用公务卡进行财务预约报账时,在支付方式的选择时,选择“转卡(纵横向公务卡)”,而不选择“公务卡”,如下图:

同时我们再次提醒:
      1、科研纵向经费(P、WP、VP、Q、WQ、VQ类科研经费)必须使用公务卡,并在报销时必须提供POS单或网银支付截图(网银截图显示支付卡号的须画出卡号,不显示支付卡号的须注明支付卡号);
      2、科研纵、横向经费在报销选择支付方式时选择“转卡(纵横向公务卡)”;
      3、非科研纵、横向经费必须使用公务卡进行消费,在报销选择支付方式时必须选择“公务卡”,并进行公务卡认证。


计划财务处 
2016.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