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办发〔2013〕2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教办厅〔2013〕8号)文件精神,学校制定了《西南交通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并经学校第十四届党委会第22次常委(扩大)会议审定通过,现予公布实施,请认真遵照执行。
备注:已交报销单按原清单报销,2016年1月1日起按照文件所附清单执行。
西南交通大学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