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编制中央部门2016-2018年支出规划和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15] 91号) 及《教育部关于编制中央部门2016-2018年支出规划和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教财司函[2015]391号)《关于开展直属高校2016-2018年项目申报和2012年检查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5]418号)要求,为做好学校2016-2018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申报工作,围绕学校建设事业的长远发展规划,综合项目申报的目标和缘由、外部政策环境、施工条件、预算执行进度等因素,按项目轻重缓急,科学申报2016年-2018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以下简称修购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
完善安防、消防、防雷设施;修缮存在安全隐患的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等房屋建筑物;改造完善地下管网综合设施;校园艺术演出场地修缮及相关设备购置;标志性建筑、古旧建筑抢救性维修;电力增容及供暖锅炉改造;校园信息化建设等综合性、系统性项目;兼顾学校教学实验室改造、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等教学条件提升项目。
2.申报原则
2.1 归口管理
基础设施改造、维修修缮类项目申报归口校园规划与建设处,设备购置类项目申报归口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2 滚动预算
1. 由于修购专项作为未来几年我校重要经费来源,该专项经费将密切关系到学院及部门建设与发展,各单位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从整体的角度认真进行系统的统筹和规划,严格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科学论证、分析现状的基础上,提出2016-2018年的建设需求及资金需求计划。另根据学校预算新规则,原则上只使用中央级普通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来更新实验教学设备和修购项目,不另行安排经费预算。此次申报,关系到各单位未来三年的建设与发展,请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项目规划。
2.3 突出重点
各相关部门在编制实施计划时,应按照集中资金、重点使用、兼顾一般的原则。项目申报时应就科学性、先进性、全局性与可行性做好充分、详细的项目论证和准备。
3.申报要求
3.1 总体要求
2015年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关键一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做好2016-2018年支出规划和2016年预算编制工作。从2016年开始,在编制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时,要将未来三年的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充实项目储备,申报和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非项目库项目不得编入预算。入库项目原则上都要经过评审,有充分的立项依据、明确的实施期限、合理的预算需求和绩效目标等。各单位一定要重视绩效目标的填报,评审时对于教育部明确了绩效目标一定要重视填报(按照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中内容执行)。
3.2 报送材料
设备购置类可按照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在OA公文公告中发放的通知要求填报,修缮类应填报附件一、附件二中相关内容
3.3 报送时间
校内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申报项目资料上报各归口单位,归口单位在收到各单位申报资料后及时论证、汇总、排序,且务必于7月9日(周四)下班前将汇总申报项目资料纸质版(单位领导签批加盖单位公章)交至计划财务处(犀浦校区办公室1205#),电子版通过教育部项目库系统申报。
3.4评审
评审工作预计在7月14日展开,教育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评审遴选并形成评审结果并上报教育部,届时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制作PPT文件进行汇报,请各有关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申报工作,特此通知。
附件:项目库申报信息表(包含附表1项目基本信息、附表2可行性、附表3支出计划、附表4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绩效目标)
附件二 附件二(预算明细表).doc
附件三 财政部预算系统项目申报文本
联系人:罗俊强 66366318
石 琦 66366316
岳 红 66367319
联系邮箱: ysk@swjtu.edu.cn
计划财务处
2015年7月3日
附件一教育部项目库申报信息表.xls
附件二(预算明细表).doc
附件三 财政部预算系统项目申报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