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方便老师出国(境)经费报销,经商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现对出国经费报销规范如下:
一、报销提供资料。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出国(境)、会议等经费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西交校计财[2014]19号),因公临时出国(境)报销时需提供出国(境)申请表、护照(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报销当日外汇牌价单、出国(境)费用票据及清单,参加学术会议或培训的还需提供会议通知或培训通知。
二、国际票据确认。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出国(境)、会议等经费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西交校计财[2014]19号),出国(境)费用票据需国际处人员签字确认。国际费用票据应按照以下格式写明用途,如:机票款100法郎、住宿费100英镑、会议费30欧元等。
请各位老师严格按规定办理出国(境)经费报销业务。
计划财务处
2014-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