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从2014年起,按照方便单位领导对经费使用自主调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我处在下达今年预算时,对各单位预算资金调整为集中管理模式(含从职能部处划拨的各类经费),同时按照学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制及经费开支“一支笔”审批的要求,我们在给各学院下达预算经费时原则上自动录入经费审批人为其单位行政第一负责人。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关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暂行规定》(西交校审计[2009]3号)和《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承诺制度的通知》(西[2011]20号)等文件精神,重申各单位财务核算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机关部处第一负责人及学院(含中心等)行政第一负责人为经济责任审计主体,保证本部门经济活动真实性、合法性。
单位第一负责人若确因管理工作需求授权其他人进行经费审批时,请书面通知(需单位行政第一负责人签字盖章)计财处预算与国库管理科(犀浦校区1号教学楼1205,联系人:张抒66367319,雷春艳 66367320)。
需要说明的是经费授权制度不改变经费管理“一支笔”的实质,即授权人与被授权人承担同样的经济责任。
计划财务处
2014-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