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及《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学校将根据《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要求在全校范围内推行公务卡结算。
截至目前,我校仍有部分教职工未办理公务卡,这将对各单位的事业经费及老师们的科研经费报销造成很大影响。为了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同时避免给老师们报销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请未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尽快到工商银行交大分理处(九里校区行政楼一楼)填写申请表办理卡片,并在领到卡片后及时开通,以便今后使用公务卡结算相关业务。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