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机关各单位:
学校公务卡推行方案已经2013年10月21日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第三次校长办公会通过,学校机关将全面试行公务卡,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已办理好公务卡的教职员工请致电95588开通,为避免逾期产生罚息,建议与工资卡进行绑定,并于消费发生月的下月25日前办理完报销手续。
2.在无等候报账系统中,增加(或更换)原有转入银行卡。并在操作时注意使用公务卡。
3.从11月10日起,对便于实现刷公务卡的强制结算目录中公务接待费用(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和差旅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费、购买机票等费用)强制实行公务卡结算,并逐步全面实施。
4.发生上述费用后,请务必保留刷卡小票和发票并在报账时一并粘贴前往计划财务处进行报销。
5.从11月10日起,原则上不再办理5万元以下现金借款业务,对5万元大额借款实行转账。
特此通知!(业务咨询电话86466015、86466006)
计划财务处
201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