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计划财务处于2013年6月26日发布了《关于规范各类酬金发放流程的通知》,要求所有科研项目酬金都需要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不得发放现金。按照要求各类科研酬金在每月15日左右发放,为避免当月相关酬金累计后产生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再次特别提醒科研酬金发放负责人:
1、每月的酬金发放确认单,请您务必在当月15日以前提交至科技经费及应税管理科5号窗口,若15日恰逢节假日或周末,请提前提交;
2、当月15日以后提交的酬金发放确认单将会在次月发放,即:每月15日以后提交的是次月酬金发放确认单。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