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校医院代扣2013年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点击量: 日期:2013/09/09 作者:admin 编辑:

2012级同学:
2013年续保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成人社发〔2013〕152号文件精神,2013年度大学生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70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扣款对象:2012级已参保的大学生、全日制研究生(2012级因各种原因没有参保的大学生、全日制研究生,可到校医院财务室交费参保)。
二、保险有效期: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
三、缴费方式:续保费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在9月2日至9月10日期间从银行卡扣款。请2012级本科生、2012级全日制研究生确保自己的银行卡在9月2日至9月10日期间余额大于71元。因各种原因扣款不成功的学生可于9月11日-9月30日到九里校医院二楼财务室或犀浦校医院二楼收费室交纳保险费。因扣款不成功且不按时到校医院交纳保险费者视为学生自动弃保。
四、大学生大病互助补充医疗保险:大学生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可自愿选择参加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来提高自己的医疗保障水平。其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2013年缴费标准),自愿参保的学生请于9月2日-9月30日到校医院财务室办理。
参加医保的大学生可以享有的医疗保障权利详见西南交通大学校医院网站“医保政策”,网址:hppt://hospital.swjtu.edu.cn。
咨询电话:87600480,87601522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校医院)
二〇一三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