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计划财务处关于2012年度银行账户年检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 日期:2013/01/08 作者:admin 编辑:

校内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驻川专员办关于开展在川中央预算单位2012年度银行账户年检工作的通知》(财驻川监[2012]144号)的要求,现将2012年度银行账户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对截至2012年12月31日开设的本单位所有银行账户(含所属非法人机构及代管、挂靠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填制《银行账户开户情况统计表》。

2、各单位存在下列情形的,应在报送《银行账户开户情况统计表》时一并提供书面说明:超出银行账户管理办法适用范围管理账户;未按规定报经四川专员办批准开设账户;擅自改变账户用途;逾期使用账户;出售出租账户;未按规定报备案账户;其他违规问题。

3、对存在漏报、瞒报银行账户的单位,一经发现,将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请相关单位于2013年1月14日前将单位领导负责人签字盖章的《银行账户开户情况统计表》及必要的书面说明报至计划财务处综合财务管理科(地址:九里校区原二食堂二楼;联系电话:87600315;联系人:刘永契)。

附:1、《财政部驻川专员办关于开展在川中央预算单位2012年度银行账户年检工作的通知》(财驻川监[2012]144号)

    2、《银行账户开户情况统计表》

计划财务处

201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