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点击量: 日期:2011/04/07 作者:admin 编辑:
校内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会计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的规定,全校财务人员定于2011年4月21-22日进行继续教育,故原定每月20日前报送计财处的岗位津贴和其他需要发放的酬金,本月提前至18日下班前报送并将附有领导签字及本单位公章的发放明细表交至会计核算中心(1208室)10号柜台,逾期将不再进行处理。请各单位相互转告!若有疑问,请咨询66366305,66367318。
计划财务处 201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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