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目前我校勤工助学金是以现金方式发放,工作量大且效率低,因此计划财务处决定对各单位勤工助学金发放事宜进行集中办理。办理方式如下:
一、各单位在每月15日之前(如遇周末或节假日请提前)将相关资料交到计财处,逾期将不再单独办理。计财处将于每月20日将助学金发放至学生卡上(如遇周末或节假将略调后处理)。
二、计财处所需资料包括:
1、包含学生姓名、账号、金额等信息的EXCEL电子文档(该文档交到犀浦校区1号楼1309雷老师处);
2、包含学生详细信息的纸质文档(详见附件),该文档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该文档交与犀浦校区1号楼1208办公室10号柜台);
注意事项:
1、 学生银行卡号应为工商银行卡。工行卡必须是在校内工行网点或北门外工行网点所办卡。并且学生姓名应与工行卡姓名完全一致(而非身份证姓名)
2、 第一次办理该业务的老师请在1208办公室10号柜台登记联系方式。
本方案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施行,特此通知。
附件:助学金发放格式表
计划财务处
201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