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学校财务工作统一安排,计划财务处定于2010年5月21日至31日进行本年度票据年检工作,请各单位财务秘书到各单位工资信箱(犀浦校区1号教学楼2层电梯口)领取《票据领用未核销情况表》,并与实际领用未归还的的票据进行核对。
请各单位于5月31日前完成未核销票据的核对工作,并将核对后的《票据领用未核销情况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报至计划财务处财务监督与国库支付科(地址:犀浦校区1203#,联系人:王老师,电话: 66367319)
特此通知!
附件:《票据领用未核销情况表》(领用)
计划财务处
2010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