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关于“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必须完成当年继续教育任务的方能通过年检”的要求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0年会计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的规定,经与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协商,由省财政厅委派教师对我校财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参加培训人员范围:校内事业法人财务人员
培训时间:2010年4月22日至2010年4月23日
培训地点及培训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请参加培训单位将本单位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4月12日前报财务监督与国库支付科,联系人:王瑾,地点:犀浦校区1203#,电话:66367319 。
请相互转告。
计划财务处
2010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