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从2009年第三季度起,新校区交通和误餐费改为通过计划财务处网上酬金录入系统发放。注意事项如下:
1. 项目号填写为: U1400119950101
2. 摘要填写为:××单位××年第×季度犀浦差旅费补贴。
3. 酬金类型请选择“差旅费补贴”。
4. 根据网上酬金录入系统说明书填写好正确的补贴信息后,请各单位下载并打印补贴发放明细表,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和犀浦天数统计(审核)表一并送人事处劳资科审核(已交审核表的此次只送发放明细表)。
5. 各单位聘请校内非本单位的职工赴犀浦校区工作的,原则上应将此职工赴犀浦校区工作的情况和天数报职工本人所在单位统一统计,不可重复统计和重复发放。
6. 本次犀浦校区工作差费的相关手续在通知发布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专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0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