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全日制本科生,各相关院系:
我校2008-2009学年学分费清算工作已全部完成,第一次扣款已于2009年5月4日(星期一)晚上结束,鉴于仍有部分学生未扣款成功,学校决定于2009年5月13日(星期三)对学分费欠费学生再次进行统一银行托收。下面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对本次银行托收扣款成功的学生,学校将在2009年5月29日(星期五)前将缴费收据通过相关院系发放于缴费学生,请缴费学生及时签收。缴费学生也可登陆计划财务处网站查询缴费情况,若本次托收又未成功,请速以以下方式缴清欠费。
2.对由于各种原因未及时扣款缴费的学生,学校将再给予一周的缴费期限(即从2009年5月14日至2009年5月21日),欠费学生可以在
上述缴费期限的法定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到计划财务处会计核算中心以现场缴费方式缴费;此外,欠费学生还可以选择建行网上缴费方式缴费。
对逾期仍然欠费的学生,学校将按规定限制其取得相应服务资格。
注:(1)银行托收缴费方式:在2009年5月13日前将欠缴金额存入缴费银行卡上(存入金额需大于欠缴金额1元以上)。
(2)现场缴费地点:九里校区——行政办公楼三楼计财处会计核算中心9号柜台;
犀浦校区——1号教学楼1208计财处会计核算中心学费柜台。
现场缴费方式:刷银联卡或交现金。
(3)网上缴费——我校已开通建设银行网上缴费,具体缴费方法见校计划财务处网页
网上缴费系统。
3. 对本次学分费清算后,计划财务处查询系统中显示毕业年级的学生
个人信息的暂存款项目中显示有余额的,是需清退学分费的学生,学校将在毕业年级学分费
公示核定后,统一退入其缴费银行卡。请该部分需退款的学生尽快核对计划财务处网页上查询系统中
个人信息的银行卡号信息是否与本人在用银行卡号相符,如若不符请凭个人有效证件立即到上述缴费地点办理更改缴费银行卡号手续(
注:信用卡、异地卡不能登记为缴费银行卡);怠于核对缴费银行卡号或不及时登记更改正确的缴费银行卡号的学生,致使毕业时不能及时清退余款的,后果自负。
计划财务处
200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