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西南交通大学关于编制2019年校级财政预算的通知

点击量: 日期:2018/09/21 作者: 编辑:计财处

校内各单位: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预算管理办法(修订)》(西交校计财 [2014]20号),为做好2019年校内财政预算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预算编报总原则

2019年预算编制坚持“收支平衡、量入为出、开源节流、回归简约、崇尚勤俭”的总原则,继续实行“基本支出标准预算、项目支出零基预算”

根据学校第十四届党委第90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以及《西南交通大学三校区一体化办学管理方案》(西交党[2018]38号),现在成峨两校区已经完成了“一体化”的相关工作,2019年各部门预算均由成都校区各部门统一规划成峨两地经费需求计划进行申报,峨眉校区各单位不单独申报预算。

2.预算编制内容

学校财政预算是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综合财务计划,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全面反映学校财务收支状况。

3.1 收入预算编制

收入预算是预算年度内学校通过多种渠道筹集的办学资金收入计划,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预算编制应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收入应及时足额上交学校,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严禁收入分流、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承担上缴目标任务的单位须按时足额上缴应缴款项。

3.2 支出预算编制

支出预算是预算年度内学校可用于教学、科研等活动的资金支出计划,支出预算按功能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学校将结合综合财力、发展规划,优先满足基本支出经费需求,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3.2.1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是指学校为维持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经费,按支出用途分为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2.1.1 人员经费支出预算

人员经费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而发生的人力资源成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经费和离退休人员经费等,由人事处统筹归口管理

3.2.1.2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各单位运行经费经费无需申报,由学校按定员定额标准统一测算编制)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而发生的日常业务费用支出。

3.2.2 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是指学校在特定的时间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另行安排的一次性费用,项目支出预算仍采取职能部处归口申报方式(相关职能部门职责详见附件1),由归口职能部门审核汇总后提交计划财务处;经费安排上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由学校组织相关单位对申报项目逐一审核会商并确定优先顺序,学校视财力按轻重缓急顺序安排经费。

3.3 “三公”经费预算申报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西交校计财[2016]18号文)精神,“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管理,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按预算额度控制执行,在经费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各单位需按下述规定进行申报:

3.3.1 公务接待预算申报

公务接待预算实行职能部门归口申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汇总后提交至计划财务处。党务类和行政类国内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归口党政办公室外宾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归口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3.3.2 因公临时出国(境)预算申报

学校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预算专款安排的用于学校教职工因公务需要出国(境)考察访问、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参加校外组团出国(境)访问、参加短期业务培训的专用经费。因公临时出国(境)预算申报归口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3.4 直拨学院经费预算申报

学校积极实施财权下放和“院办校”改革措施,待预算方案批复后,由职能部门提交下拨方案(若未按规定时间上报,计划财务处将结合往年经费下拨方案和既有下拨标准编制经费下拨方案),经学校审定后,下拨各学院。

3.5 国家已投入专项拨款项目学校不再重复投入

部分经费国家已投入专项拨款,学校不再重复投入,如:修缮及设备购置类经费项目应使用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双一流”建设经费项目应使用中央高校“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本科及研究生教育类建设经费项目应使用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科学研究类经费项目应使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等。

4.预算编报要求

鉴于学校总体收入未见增长,同时因实行绩效工资改革和事业编制人员养老保险改革,学校财政收支压力进一步扩大,各单位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19年学校财政预算申报总体要求各单位遵照“支出项目不新增”的原则进行上报(各单位2018年各项目预算批复数已于年初下发至各单位)

4.1 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从严从紧编制预算

各单位领导务必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合理编制2019年预算,各单位应压缩办公、差旅、会议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支出。

4.2 预算执行与调整

预算具有严肃性和刚性要求,预算方案经党委常委会审定后即具有法定效力,各单位须严格遵照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做出减收或增支的决定,各预算项目申报的支出大类不得随意更改。预算调整变动必须按预算调整权限及学校预算调整程序审批,单位因预算编制不合理而调整预算,学校将追究责任。

4.3 预算上报资料

各单位2019年预算上报的内容包括《项目经费申请汇总表》和《项目经费申报书》,电子数据同时报送。

4.4 预算上报时间

为确保学校预算安排进度,请各预算单位在本通知下发后认真组织预算编报工作,务必于1015日前将预算申报资料(含电子数据)交至对应单位。

各归口单位填写项目经费申请汇总表,并报经分管校领导论证审批后,将经费预算于1022日前报至计划财务处预算与国库管理科(综合楼119),电子数据同时报送至邮箱ysk@swjtu.cn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2019年校级财政预算编制说明

附件2:西南交通大学预算项目申报书

附件3:西南交通大学2019年预算项目申请汇总表


计划财务处

二○一八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