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次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707号)及《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下合称新税法)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全面实施新税法,主要内容为:1、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按年合并计税。2、新设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等。
为了教职员工更好的理解税法新政,做好个税缴交及专项扣除,现专程邀请金牛区税务局到我校宣讲新税法,具体安排如下:
宣讲时间:2018年12月28日下午2:00-5:00;
宣讲地点:犀浦校区图书馆二楼2号报告厅;
参会人员:请各单位财务秘书、科研秘书务必参加,欢迎关心新政的教职员工、学生前往学习。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