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点击量: 日期:2018/12/28 作者: 编辑:计财处
校内各单位:
根据“2018年教育部党政同审”整改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我校计划财务处进行报销的票据抬头应为“西南交通大学”全称,不应使用简称如“西南交大”,也不应附带二级单位名称如“西南交通大学**学院”等,请各单位和个人在开具票据时提醒开票单位使用正确的抬头。
二、借款须做到及时清理,并有阶段性结果。请各单位务必将借款清理结果的纸质及电子文档在2019年1月3日前交至计划财务处会计科。
计划财务处
2018年12月28日
常用电话
事业类经费报销
66367515
科研经费报销
66366334
学生缴、退费
66367908/66367942
事业经费预算
66366316
财务系统运维
66367944/66367596
科研开票
66367911
财务秘书借票
66367912
工资酬金、学生奖学金发放
66367943/66367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