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的通知

点击量: 日期:2019/04/25 作者: 编辑:计财处

校内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524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技和教育资金预算执行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896号)等文件对使用公务卡结算的相关规定,现再次对我校事业经费及纵向科研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的相关事项进行重申,具体如下:

1.    公务卡支出范围:原则上我校事业经费及纵向科研项目支出应使用公务卡结算,签证费、快递费、过路过桥费、出租车费等特殊业务可以不使用公务卡结算,也无需填写《未使用公务卡结算说明》。

2.     对于参与中央财政科研项目1年以上,并负责科研经费支出报销业务的项目聘用人员(工号以K开头的专职科研人员),可以按规定办理并使用公务卡。

3.     纵向科研项目支出使用公务卡结算报销:需提供POS单或网银支付截图(网银截图须注明卡号),在计财处网上预约系统预约时无须进行公务卡认证,支付方式选择“转个人银行卡”。

4.     事业经费支出使用公务卡结算报销:在计财处网上预约系统预约时须进行公务卡认证,支付方式选择“公务卡还款”。

5.     因野外科考、学生单独出差、不具备刷卡条件等特殊事项无法使用公务卡的,报销时须填写《未使用公务卡结算说明》(计财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网址:https://cwc.swjtu.edu.cn/xzzq/2.htm),由经办人说明情况后报销,但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文科建设处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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