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变更财务报销票据粘贴要求的通知

点击量: 日期:2020/12/30 作者: 编辑:计财处

为进一步提升财务服务质量,方便广大师生查阅会计凭证,同时为实现会计凭证影像化做准备,结合老师们在查阅原始单据时反馈的意见,计划财务处将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会计凭证装订方法。鉴于新的装订方式对原始单据粘贴要求较高,现就具体粘贴要求提示如下:

一、所有小于A4大小的原始票据统一采用单层平铺式粘贴,按照从左往右、从上往下顺序依次粘贴在票据粘贴单(见附件1)划定的粘贴范围内,票据之间不可相互覆盖遮挡

二、差旅费票据(如火车票、机票行程单等)应按照出差人员的姓名及出差行程(或时间)顺序粘贴。

飞机票

火车票

三、等于或者大于A4纸大小的票据(如A4纸打印的电子发票)及非票据原始凭证(如合同、审批表、通知等)无需粘贴,拆开附在报销材料中(尽量横附,同A4纸同向。注意,电子发票、明细清单等自行打印的单据要缩印、缩打,以免无法清晰影像化而只能现场查账结题。

四、票据统一使用液体胶水粘贴,固定票据四边及中心点,禁止使用订书钉、固体胶、双面胶粘贴(因固体胶和双面胶极易老化造成票据脱落)。

五、票据粘贴完毕后,须用黑色签字笔在右下角规范填写本粘贴单票据张数、预约单号及票据合计金额。

六、请按预约报销单、原始票据及支付记录、审批表、合同、通知、函件等的顺序准备报销材料。为便于批量扫描,每页报销材料用长尾夹固定即可,切忌贴合或装订

附件:1.票据粘贴单


计划财务处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