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西交校〔2020〕31 号)已经出台,合同信息系统在2021年1月4日也已开始试运行。为规范学校修缮工程管理、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维护学校合法利益,现对学校修缮工程项目合同(协议)的签订进行提示说明。
一、 法律及学校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第十八章第七百八十九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包括基本建设工程和修缮工程。《西南交通大学合同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金额在 5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必须签合同。金额在 5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除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定必须签订合同的情况之外,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二、关于合同签订和结算审计
1、对于基本建设工程和修缮工程均属于学校文件要求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签订合同”的情形,故不论金额大小,均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2、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西交校审计〔2014〕2号)文件第三条、第十四条及第十九条之相关规定:对三万元(含)以上的修缮工程项目应实施结算审计后方可进行财务报销;对送审起点金额三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审计处进行抽查审计。
专此告知,谢谢配合!
党政办公室 审计处 计划财务处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