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修缮工程项目合同(协议)签订的温馨提示

点击量: 日期:2021/01/08 作者: 编辑:计财处

《西南交通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西交校〔202031 号)已经出台,合同信息系统在202114日也已开始试运行。为规范学校修缮工程管理、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维护学校合法利益,现对学校修缮工程项目合同(协议)的签订进行提示说明。

一、 法律及学校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第十八章第七百八十九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包括基本建设工程和修缮工程。《西南交通大学合同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金额在 5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必须签合同。金额在 5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除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定必须签订合同的情况之外,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二、关于合同签订和结算审计

1、对于基本建设工程和修缮工程均属于学校文件要求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签订合同的情形,故不论金额大小,均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2、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西交校审计〔20142号)文件第三条、第十四条及第十九条之相关规定:对三万元(含)以上的修缮工程项目应实施结算审计后方可进行财务报销;对送审起点金额三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审计处进行抽查审计。

专此告知,谢谢配合!

                                  党政办公室 审计处 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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