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校内收费审批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计财[2017]5号)》相关要求,请各单位申报新增、变更或撤销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要求:按照西交校计财[2017]5号第二条关于“学校收费实行’ 先审批、后公示、再收费’的管理原则,校内各单位需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严禁各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随意扩大收费范围、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和不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等违规行为”的规定,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收费项目申报工作,未经学校及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收项目,不得收费。
2、申报范围:新增、变更和撤销的收费项目。请各单位认真核对西交校计财[2017]13号、西交校计财[2018]7号、西交校计财[2019]12号、西交校计财[2020]2号所公布的收费目录及收费标准,涉及新增、变更(含调整收费标准)或撤销收费项目的单位,请务必按本通知要求申报。西交校计财[2017]13号、西交校计财[2018]7号、西交校计财[2019]12号、西交校计财[2020]2号中未作调整的收费项目不申报。
3、申报内容:单位申报收费项目时,请按附件样表填列,内容需包括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依据(需提供收费文件)、成本测算明细、收费对象、预计收费时间、收费人数等。涉及调整收费标准时,还需注明原有收费标准。
4、上报方式:各单位需以书面形式正式上报,收费报告须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报告交计划财务处收入管理科,电子数据请发送至392042264@qq.com,上报时还需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上报时间:4月23日前
联系人及电话:文翘翘66367906
联系地址:犀浦校区综合楼计划财务处收入管理科(22号窗口)
附件:新增、变更、撤销收费项目申报明细(样表)
计划财务处
20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