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科研发票报销期限即将到期的温馨提示

点击量: 日期:2021/05/27 作者:科技经费及应税管理科 编辑:计财处(招标办)

各科研课题组:

按照《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科〔20193 号)第二十三条:“取得原始票据后应及时递交财务部门,原则上在本年度内完成报销。考虑到科研项目周期性特点,科研项目票据的报销期限可延长至票据出具日期的次年630日”,2020年开具的拟在科研经费中报销的发票,报销期限将于2021630日到期,请各科研课题组尽快办理报销手续。

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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