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点击量: 日期:2021/10/08 作者:科技经费及应税管理科 编辑:计财处(招标办)
校内各单位:
为顺应国家“放管服”的要求,破解“报账难”“报账繁”难题,提高经费使用效率,计财处、科研院及文科处决定简化版面费和专利费的财务报销手续,具体为:
1、报销版面费时,可不提供用稿通知等证明材料,由经费负责人把握事项的真实性和相关性,计财处按照报销预约单上预约的账户信息进行转账。
2、报销专利费时,可不提供专利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由经费负责人把握事项的真实性和相关性,计财处按照报销预约单上预约的账户信息进行转账。
计财处 科研院 文科处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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