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简化财务报销手续的通知(六)

点击量: 日期:2022/04/15 作者:计财处/科研院/文科处 编辑:计财处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解决财务“报销繁”难题,我们在认真分析财务报销流程、所需原始凭证、最新财经政策等财务报销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当前财务智能化实际情况,对通过智能报销平台提交的预约单进一步简化财务报销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满足条件的智能报销预约单可不再提交纸质报销单及附件

通过智能报销平台提交的预约单,且预约单已完成了负责人审批流程的,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中的任意一条可无需再到计财处提交纸质预约单:

1、预约单涉及的发票均为电子发票

2、暂借款

备注:智能报销平台会自动判断报销单是否满足条件,对于满足条件的预约单,提交成功后系统会出现如下提示信息:

二、简化科研经费智能报销预约单审批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绿色通道”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等文件精神,在科研项目经费报销中(科研项目经费的内涵以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为准),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故科研项目经费的报销事项均应由该项目的负责人审签。

三、简化智能报销预约单对发票外其他报销要件的要求

1.合同

报销时需要提供合同的业务,通过智能报销平台上传清晰的电子版合同即可,原件由经费管理部门(科研项目组)存档备查。

2.合同以外的其他报销要件

基本科研业务费购买/维修/租赁资产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仪器设备采购/租赁/维修申请表》西南交通大学外拨合同签订审批表会议审批表接待审批单特殊事项说明等其他需要提供的报销要件,仅需通过智能报销平台上传其清晰的电子版即可,原件由经费管理部门(科研项目组)存档备查。

合同或附件电子版的上传方式如下图所示:

上述事项自2022年4月18日起正式实施。

四、未使用智能报销平台的预约单仍按原要求执行,原网上预约报销系统拟于本学期末停用

五、咨询电话

网上报销系统咨询电话:66367947范老师,66367944潘老师,66367596苟老师,66367942谭老师。

智能报销系统操作指南:https://cwc.swjtu.edu.cn/info/1131/3063.htm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文科建设处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