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教职员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金牛区税务局的数据反馈,截止2022年6月21日止,我校大部分教职工已办理了个税汇算清缴,但仍有教职工未办理清算。
依法依规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每一位居民个人的法律义务,符合相关规定需要补税的纳税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申报并补缴税款。对不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国家除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外,还将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上进行标注,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对其以后3个纳税年度申报情况加强审核。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清算截止日为2022年6月30日,再次提醒未清算的老师抓紧时间,尽快完成清算。
计划财务处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