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二〇二二年终财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点击量: 日期:2022/11/18 作者:综合科 编辑:计财处

校内各单位:

为保证学校年终财务结账、2022年度教育部部门决算报表编制及2023年校内单位预算等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22年年终财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安排。

一、年末及期末财务关账的时间安排

1.计划财务处于2022年12月23日(星期五)关账上午8:30关闭网上预约系统,下午17:30停止接收借款、报销、基建(修缮)业务、工资酬金发放、收入及收入分配等业务的纸质预约单据。

2.计划财务处从12月26日起开展2022年财务年终结账工作,具体包括账务清理、项目清理、会计科目清理、财务档案清理与归档、年终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财务系统结账、2023年财务开账准备工作及2023年校内单位预算工作等。在此期间计划财务处不办理报销业务,不接受预约单投递。

关账期间正常办理课题结账和盖章业务。

3.2023年开账时间为1月6日上午8:30。2023年寒假前,网上预约系统关闭并停止收单时间:

核算业务:2023年1月10日(星期二)17:30

酬金业务:2023年1月15日(星期日)17:30

二、关于往来款业务的提示

1.提请校内各单位高度重视暂付款清理、催报工作。因各种原因在学校计划财务处借款尚未报账还款的单位或个人,请务必于12月23日前报账结清。

2.校内各单位在12月23日前核实已到账款,并确认相关收入。

三、关于工资酬金税收的提示

1.2023年寒假时间为1月13日,元旦后财务开账的时间仅一周,请各单位注意报销进度,合理安排预约时间,争取在2022年结账前应报尽报,尽量避免报销单据在寒假前积压,以致影响到账时间。

2.根据2021年12月国务院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决定,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奖)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将延续至2023年底。因此,各单位经办人在网上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时,摘要栏请务必备注:XX单位补发2022年薪金(年终奖。提交预约单时,按照“XX单位1月酬金”、“XX单位2月酬金”或“XX单位补发2022年薪金(年终奖)”分别发放,未备注的酬金单全部按照综合所得计入2023年1月酬金合并计税。

3.各单位在元旦开账后,如未采用智能报销系统申报酬金的,请于1月16日上午把酬金单交到计财处118办公室1号窗口。由于2023年除夕为1月21日,人民银行结算系统及银行对公业务会在春节假期关闭,请各单位务必按时提交酬金预约单,以免薪酬无法发放。

4.综合所得的税收筹划可参考下表:




年终一次性发放税率可参考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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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一次性计算举例:

假设年终发放144000元,144000/12=12000元,属于10%税率档次,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44000*10%-210=14190元


计划财务处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