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及经费卡负责人: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学校建强协同高效“大监督”工作格局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提升治理能力与水平,现提请各单位及经费卡负责人开展自查工作。
1.各单位应根据人事变动情况,核实部门经费卡负责人或临时审批人的信息,及时进行变更。
2.经费卡负责人作为项目经济行为合规性与经费数据安全性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加强财务系统账户与密码管理,不得随意出借账户密码。负责人对项目经费卡的授权情况应当准确掌握,定期核查限额经办人、无限额经办人及管理员等角色设定。
各单位在核查过程中如对部门经费卡有疑问,可联系计划财务处预算与国库管理科。
联系方式:范琳琳,66366316;税智慧,66367320
附件:《西南交通大学“经费项目审批人”变更书》
计划财务处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