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年终财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点击量: 日期:2023/11/17 作者:综合科 编辑:计财处

校内各单位:

为保证学校年终财务结账、2023年度教育部部门决算报表编制及2024年校内单位预算等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23年年终财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安排。

一、年末及期末财务关账的时间安排

1.计划财务处于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关账,上午8:30关闭网上预约系统,下午17:30停止接收借款、报销、基建(修缮)业务、工资酬金发放、收入及收入分配等业务的纸质预约单据,自助投递机同步停止接收预约单。

2.计划财务处从12月25日起开展2023年财务年终结账工作,具体包括账务清理、项目清理、会计科目清理、财务档案清理与归档、年终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财务系统结账、2024年财务开账准备工作及2024年校内单位预算工作等。在此期间计划财务处不办理报销业务,不接受预约单投递。

关账期间正常办理课题结账和盖章业务。

3.2024年开账时间为1月8日上午8:30。

2024年寒假前,网上预约系统关闭并停止收单时间:2024年1月22日(星期一)17:30

注意:

1.未采用智能预约系统申报审批的预约单和采用智能预约系统申报审批的“非委托”(不是全部电子发票的预约单)预约单,请各单位在停止收单前把预约单交到计财处对应窗口或通过自助投递机投递;

2.采用智能预约系统申报审批的“委托”(全部电子发票的预约单及酬金发放单),无需提交纸质预约单,计财处将自动为您处理。

二、关于往来款业务的提示

1.提请校内各单位高度重视暂付款清理、催报工作。因各种原因在学校计划财务处借款尚未报账还款的单位或个人,请务必于12月22日前报账结清。

2.校内各单位在12月22日前核实已到账款,并确认相关收入。

三、关于个人所得税计税的提示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3年第30号公告,全年一次性奖金个税单独计税优惠,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符合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奖)的收入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因此,各单位经办人在网上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时,摘要栏请务必备注:XX单位补发2023年薪金(年终奖)。提交预约单时,按照“XX单位1月酬金”、“XX单位2月酬金”、“2024年XX月XX单位发放2023年剩余薪酬”或“XX单位补发2023年薪金(年终奖)”分别发放,未备注的酬金单全部按照综合所得计入2024年1月酬金合并计税

综合所得的税收筹划可参考下表:

年终一次性发放税率可参考下表:

年终一次性计算举例:例如年终发放144000,144000/12=12000,属于10%税率档次,

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44000*10%-210=14190元


计划财务处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