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西南交通大学关于调整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标准的公示

点击量: 日期:2023/11/24 作者: 编辑:计财处

根据《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35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拟调整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新收费标准从2025级新生开始执行,调整后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公共管理硕士(MPA)

元/生

84000

川发改价格[2019]357号

特此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23日

联系方式:冯老师 66367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