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调整我省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260号),为进一步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改善办学环境,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决议通过,拟调整我校部分本科专业收费标准,新收费标准从2024年秋季学年起开始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具体标准如下:
专业类别/名称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文科类 | 元/生·学年 | 5760 |
理工类 | 元/生·学年 | 6240 |
艺术类(一类) | 元/生·学年 | 9600 |
艺术类(二类) | 元/生·学年 | 12000 |
上述收费标准调整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阶段学费标准。
特此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29日
联系方式:冯老师 66367908
计划财务处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