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年终奖和1、2月岗贴申报的通知

点击量: 日期:2025/01/07 作者:综合科 编辑:计财处

校内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第30号公告,全年一次性奖金个税单独计税优惠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符合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奖)的收入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因此,各单位在网上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时,酬金性质应选择 “年终奖”(本年度新增模块方便老师计税),将按照年终奖一次性税率计税。

网上预约系统关闭并停止收单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星期三)17:30。提交预约单时,除年终奖外,1、2月的酬金在选择酬金性质时仍然选择“基础绩效和岗贴”“科研绩效”,摘要处注明“1月XX酬金”或者“2月XX酬金”,未备注月份的酬金单全部按照综合所得计入2025年1月酬金合并计税

注意:为了方便人力资源部统计2024年收入情况,发放2024年剩余酬金,不管是否按年终奖发放,都请务必在摘要中明确2024年****(摘要中写明“2024年”不会影响个税计算)。

综合所得的税收筹划可参考下表:

年终一次性发放税率可参考下表:

年终一次性计算举例:例如年终发放144000,144000/12=12000,属于10%税率档次,

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44000*10%-210=14190元

计划财务处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