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财务报销“一问一答”——2016年第一期

点击量: 日期:2016/06/27 作者:admin 编辑:

近两三年来,财政部、教育部等上级主管部门连续出台一系列文件,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对此,我处特征集了在目前财务报销过程中常常出现的问题和困惑,以“一问一答”的形式分期给师生进行公布和解答,力图给师生进行简单明了的说明,也尽可能降低报销过程中的“学习成本”,更好地服务师生。
计划财务处会一直秉承“在合法、合规、合理的基础上更好地为师生提供服务”,不断改进优化工作和服务。
 
1、劳务费800元的减除费用额是否太低,可否调整?
答: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中第四款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学校对此不可自行进行调整。
2、因外地差旅发生的从驻地到机场的打车费用有国家文件规定不能据实报销吗?
答: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印发< 西南交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西交校计财【2016】17号)第十九条规定:“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往返驻地到机场(火车站,码头)的交通费可选择凭票据实列报,当天不再领取市内交通费。”
请各位老师根据出差实际需要,在出差时合理安排费用支出。
3、市内出租车票报销为什么要写说明?
答:财务报销主要以事项为依据进行并非仅凭票据,单从出租车票无法确定因公事项,因此请经办人写明用途并报经费负责人审批以作为事项证明。
4、学生出差必须也要用公务卡吗?
答:使用公务卡是国家政策要求,故请经办人填写《未使用公务卡情况说明》(财务处网站有下载),写明没用使用公务卡的原因,请相应负责人审批后,即可办理报销手续。
5、情况说明为什么要领导签字?
答:需要写情况说明的一般为事项说明或非常规事项,因而请相关负责人审核确认事项的真实性。
6、关于发票报销时间有什么规定?
答: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实行发票限期报销管理的通知》(西交校计财【2014】37)第一条:“原则上所有需要办理报销的发票应“当年取得、当年报销”,即取得发票应及时在开票日期所属会计年度内报销(会计年度为1月1日-12月31日),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销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迟不得超过次年4月30日,逾期不再办理以前年度票据的报销。”
另外,考虑到科研项目的特殊性,其第二条进行了补充:“考虑到科研项目周期性特点,对于从科研经费(仅限纵向或横向科研经费)中报销票据,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迟不得超过次年12月31日,即本年度内可以报销上一会计年度以及本会计年度内的票据。”请各位老师及时完成报销手续。
7、使用公务卡支付后,在完成报销手续前已经还款了怎么办?可以将报销金额打入其他卡吗?
答:按照财政部要求,使用公务卡后需进行认证,认证后的数据将上传财政部,这个程序会自动绑定公务卡为唯一还款卡,经办人和财务人员都无法将报销金额打入的卡更改为其他银行卡。考虑到经办人在完成报销手续前已经还款的问题,计财处咨询了发卡行,答复“如果公务卡在非透支状态下本地本行取现以及网银转账都是没有任何手续费的”,因此,经办人在收到财务报销款时,可以在公务卡非透支状态下,可自行取现或转账,没有手续费支出。
8、报销差旅费时出差缺少住宿发票,怎么办?
答: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印发< 西南交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西交校计财【2016】17号)第十四条规定:“对确实无法提供住宿费发票的,出差人应对此进行说明,并在保证真实性的前提下,由经费负责人审批同意,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并按规定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请各位老师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据实说明并保证住宿费发生的真实性,对此承担直接责任;经费负责人要据实进行审批,并对此承担管理和审批责任。
9、报销差旅费的汽车票,火车票,飞机票时,还应提供什么附件?
答:报销时需要汽车票、火车票要补充身份证复印件,飞机票要补充登机牌。所有支出都应该通过公务卡或者转账支付,且通过公务卡支付时,应财政部要求,在制作预约报销单时需要对支出进行认证(具体认证方法请参见计财处网站)。
10、目前纳入公务印刷的范围有哪些?
答:根据学校2016年5月3日发布的《关于2016-2017年度公务印刷服务管理的补充通知》,执行公务印刷范围限于试卷、报纸、期刊、文件汇编以及单次批量价值在3万元以上的纸质类印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