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1日,由科学技术处主办的2013年科技工作研讨会在峨眉举行,我处贺剑副处长、科技经费及应税管理科相关人员参加。
贺剑副处长在会上专门就1月11日校长办公会通过的《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加强科研经费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科研经费管理规定)进行了宣传和解读: 2012年12月上级主管部门已经连续出台了《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 》(教财[2012]7号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 》(教技[2012]14号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 》的通知》(教监[2012]6号 )三个文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实际情况,我处在部门和院系调研、部门会签的基础上,拟定了学校科研经费管理规定。
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对《西南交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2012]18号)进行了重大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1、再次对学校、职能部门、院系和课题组职责进行了明确;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学校科研预算管理模式进行了调整,对学校科研经费全面采用间接费用管理模式;
3、强化了科研经费支出管理;
4、建立了三级责任体系,实行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最后,贺剑副处长还对计划财务处针对学校科研经费中分析测试费、燃料动力费、人员经费等问题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详细解释。
图一 西南交通大学2013年科技工作研讨会场景
图二 贺剑副处长解读《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加强科研经费管理若干规定(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