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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2011年第二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点击量: 日期:2011/06/12 作者:admin 编辑:

    2011年5月31日(星期二)上午9:00,我校第二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在九里校区行政楼第五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陈志坚副校长主持,重点讨论《西南交通大学中央部门财政拨款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和《西南交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参会成员包括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部分相关单位。

    陈志坚副校长首先通报了教育部直属高校2011年1-4月预算执行情况,接着传达了陈春阳校长对本次财经工作会议的重要指示:(1)、认真学习《财政部关于实行中央级普通高校绩效拨款与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挂钩办法的通知》(财教[2011]3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行部属高校预算与预算执行挂钩办法的通知》(教财厅[2011]1号)两个文件,并认真贯彻执行;(2)、校内要严格落实上述两个文件,严格实行挂钩考核。陈副校长还着重指出,这次修订《西南交通大学中央部门财政拨款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国拨专项预算管理办法)的目的是督促各执行部门严格按照进度要求执行,同时还强调了要保障资金的安全。
 

    计财处钟冲处长指出国家对财政拨款的管理规定是连续的,对进度要求不断加强,因此,预算执行进度要求和绩效考评是财政拨款资金预算执行的重中之重,相关职能部门及经费执行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

    计财处徐云丽副处长介绍了国拨专项预算管理办法的修订背景,对新修订的预算执行率指标设置、考核时点和预算执行奖惩办法进行了详细介绍。
 

    随后,与会人员对国拨专项预算管理办法展开了讨论,并对财政拨款预算中的诸多关注问题形成了共识。会议审议通过了国拨专项预算管理办法,同意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会议接着对《西南交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了审议。陈志坚副校长首先就本次修订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背景作了介绍:近两年,财政部、教育部密集出台有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相关管理办法,对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安全、完整和使用效率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即将颁布实施的高校新的财务会计制度引入“权责发生制”—需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这对教育成本核算、教育成本补偿和经费拨付具有重要影响,要提供准确的相关信息,就必然要求提高资产管理水平。本次《西南交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的基本出发点是构建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高资产的管理水平,对资产实施整个生命周期的全过程管理和综合管理、监督管理、具体管理相结合的全方位的管理。

随后,资产管理处张东府处长对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的背景进行了补充,并对相关内容和重点章节进行了详细介绍和解读。

最后,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南交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并同意提交学校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