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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次委托银行对学费等进行托收的紧急通知

点击量: 日期:2009/09/08 作者:admin 编辑:

2009级前各年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各类研究生:
        为方便学生,提高缴费工作效率,学校决定在2009年9月10日(星期四)委托
中国工商银行对欠缴学费、住宿费等进行本学年第三次银行托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本次托收的金额及时间
  2009级前各年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各类研究生本学年及以前年度欠缴的学费和住宿费。为便于本次托收的顺利进行,请在缴费银行卡上存入大于应缴费用1元以上的款项。本次托收的时间为2009年9月10日(星期四),请于2009年9月10日12:00以前存入款项。
2. 缴费时间的变更
  原定于2009年9月10日下午的收费时间,因已再次办理了银行托收,不再安排收费,请各位需缴费的同学在正常工作日内到计划财务处会计核算中心办理。
3、缴费银行卡的变更登记
  缴费银行卡丢失或发生变动的同学,请于9月8日-9月10日持有效证件到计划财务处会计核算中心(犀浦校区:1208#,九里校区:行政楼三楼计财处)收费柜台办理银行卡及手机信息登记,以便此次托收后委托银行进行再次托收,届时我们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各位同学。

专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09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