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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招标办)成功举办2021年度全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点击量: 日期:2021/06/08 作者:综合科 编辑:计财处(招标办)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教育部门财政预算管理体系不断改革完善,在新形势下,建设高质量财务人才队伍,要求高校会计人员具备较高政治素养、市场经济意识、合理知识结构和基本职业道德。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的规定,报请成都市财政局备案并经主管校领导同意,计划财务处(招标办)于6月4日在学校峨眉校区成功举办2021年度全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财务处(招标办)、审计处、后基处、峨眉后勤集团等在内的多家二级单位共100余名会计人员参加培训,培训课程由计划财务处(招标办)处长钟冲主持。

结合5月底教育部内控工作专项核查组到校检查情况,本次培训聚焦高校内控管理与合同知识学习。

上午9:00-12:00,电子科技大学审计处处长王利主讲《从审计视角看学校收支的内控管理》。他的讲授结合实际案例谈到三点内容:一是学校收支的内控管理关注重点,包括从时间和程序上看待经济业务,从业务流程、表现形式、财务手续和财务制度上审核把关,做好会计监督。二是学校收支内控管理中的具体要求,收入内控管理包括建立与健全相关制度、贯彻执行流程管理职责、将绩效与执行结果挂钩;支出内控管理重点关注资金性质、经济内容、支付形式、支付对象、资金归集与处理等。三是以科研经费系列案例讲解,分析从审计视角看学校收支内控管理的关注重点。

下午14:00-17:00,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监事向芳老师主讲《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向律师从《民法典合同编》谈起,结合案例从合同签订及履行风险控制、合同纠纷中的民事责任、合同欺诈与刑事风险防控三个方面进行讲解,并就“审查合同对方资信”、“代理权限”和“保函”等财务工作中遇到的困惑难点给出咨询建议。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会计法》做出的法律要求,也是优化会计人员素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途径。在培训开篇,钟冲处长即强调,要求一是要珍惜学习机会,重视学习纪律与秩序;二是将培训学习与日常工作融合贯通,切实起到指导作用;三是增进交流、取长补短,向老师学习、向其它高校学习以及向同事学习。他以朱镕基总理向国家会计学院题写的校训“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与全体会计人员共勉,合力助推学校财务工作合规性建设更上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