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 知

点击量: 日期:2010/03/23 作者:admin 编辑:

   

      近年来,随着国家“863计划”、“973计划”等各类重大科技项目计划的深入实施,各级主管部门对重大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的同时,也加强了对该类项目经费的审计监督。
    因此,为了保证项目经费管理相关资料的规范与完备,使项目负责人能够及时、全面、系统的了解和掌握项目执行的具体情况,并适应国家对项目审计的相关要求,请学校纵向科技项目经费的课题组成员在办理报销业务时,持需报销的原始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至计财处会计核算中心进行审核;计财处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复印件以及盖有“附件”章的记账凭证请项目组妥善留存以待备查。今后,计财处会计核算中心原则上不再提供该类项目审计中所需的上述资料,敬请配合。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0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