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西南交通大学汶川地震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08-2009学年学费免除实施方案

点击量: 日期:2009/04/24 作者:admin 编辑:

        5·12汶川特大地震给四川及周边省份带来巨大的灾难,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严重的财产损失,灾区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遭到了极大的破坏。为确保灾区学生能够顺利就学,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和教育部于2008年8月29日下发了《关于对汶川地震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特别资助政策的通知》(财教明电[2008]1号),要求各高校免除生源地为汶川地震重灾区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08—2009学年学费。
  2008年9月8日,教育部财务司下发了《关于报送生源地为汶川地震重灾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的通知》(教财司函[2008]216号)。学校学生工作处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会同学院进行积极研讨,精心部署,并于9月9日-9月28日认真开展了我校汶川地震重灾区学生和家庭情况调查及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根据调查和认定情况,我校2008年秋季学期在校本科学生中有1827名学生来自地震重灾区(成都校区977名,峨眉校区850名),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659名(成都校区840名,峨眉校区819名)。学校于2008年9月28日将有关情况上报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8年12月16日,教育部财务司下发了《关于下达2008年高校特别资助政策资金预算的通知》(教财司预函[2008]315号),正式启动了汶川地震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资助政策。根据我校2008年9月28日上报情况教育部财务司下达我校2008-2009学年学费免除人数1659人(其中成都校区840名,峨眉校区819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学校相关部门经过认真研讨和反复磋商,制定了我校汶川地震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08-2009学年学费免除方案,并报经陈春阳校长、朱健梅副书记、陈志坚副校长批准,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1、学校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和2008年9月份学校对汶川地震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情况免除我校汶川地震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08-2009学年的学费,共计免除1659名,其中成都校区840名,峨眉校区819名。
  2、鉴于学校按学分收费的实际情况,学校按照学生本人2008-2009学年正修学分费用进行免除,但每名学生免除金额不超过学校公示的学生所在专业学年预收标准,且毕业年级学生免除金额不超过本学年学费预收款,学生2008-2009学年正修学分费用超出学校公示的每学年预收款部分或学生重修的学分费用都由学生本人支付。
  3、对于免除学费的学生中已缴纳2008-2009学年学费的学生,计划财务处根据以往惯例,将剩余费用暂存,在学分清算和下学年缴纳学费时冲抵应缴学费。特殊困难学生经经本人申请、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后凭缴费收据到计划财务处办理退款手续。
  上述方案目前正在实施中,待核算完毕(2009年4月27日以后),学生可登录计财处主页查询系统查询个人减免金额(查询系统咨询电话:66367322)。
  如对免除对象有疑问,可咨询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66366352)。

西南交通大学计划财务处
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工作处
200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