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往来款清理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 日期:2021/10/20 作者:会计核算中心 编辑:计财处(招标办)

校内相关单位及科研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巡视整改意见,结合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根据学校往来款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处将再次开展往来款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内容

清理内容:截止2021年10月23日,仍未核销的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发生的往来款。

从10月25日开始,我处将通过OA系统、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陆续发送往来款明细表至相关单位和人员,各单位和科研项目负责人也可打开文末链接按照查询指南自行提前查询往来款情况。

特别提醒:对于按合同约定分期付款,在计财处办理付款时已提交了票据的经济事项,若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仍属于往来款项,也在本次清理范围内。

二、清理方式及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和科研项目负责人根据往来款明细表,按照如下方式逐笔清理:

1.预借预付款项涉及经济事项已完成的,应尽快持票据和相关材料办理报销手续;预借的资金未使用完的,应及时归还剩余款项(还款方式包括现金、刷卡、微信、支付宝或对方单位退款等)。

2.预借预付款项涉及经济事项未完成的,应督促对方单位尽快履约,并按照上条要求进行借款核销。

3.各类到款应结合拨款文件、预开票据及合同等情况,根据款项性质及时进行收入确认、履保金或质保金退还等财务处理。

4.特殊原因不能办理核销手续的应说明原因,由单位和科研项目负责人汇总后将纸质资料交至计划财务处。

三、工作要求

校内相关单位和科研项目负责人需高度重视往来款清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清理,做好台账管理,敦促经办人员及时办理往来款核销手续,并将清理情况于2021年11月15日前反馈至计划财务处。

各单位和科研项目负责人应通过往来款清理工作,切实落实学校往来款管理文件要求,增强及时清理往来款的意识,以促进收入及时入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务风险。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1年10月19日



一、往来款查询指南链接

1.未冲销借款情况查询指南

2.到款情况查询指南

二、联系方式:

事业经费:周老师 66367556  综合楼123办公室17号窗口

科研经费:赵老师 66366375  综合楼123办公室27号窗口

后勤经费:张老师 66367326  综合楼123办公室44号窗口

收入确认:杨老师 66367907  综合楼123办公室42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