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科
专项资金管理科
1、贯彻执行国家、学校财经制度,负责拟定并持续完善基建财务、成都轨道交通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财务、国拨修缮类项目经费审核管理等相关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做好相关政策的解释、宣传和咨询工作。
2、负责基建项目投资评审工作;负责基建合同的审核工作,并编制、登记、整理合同台账。
3、负责学校基建财务日常资金支付审核、核算等会计核算工作,并编制、登记、整理资金支付台账;负责定期核对、清理基建往来账;负责编报各类基建财务报表、报告。
4、负责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编制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协助事务所出具《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
5、负责国拨修缮和其他大额修缮合同的审核工作,并编制、登记、整理合同台账。
6、负责国拨修缮、需审核修缮项目资金支付的审核工作,并编制、登记、整理资金支付台账。
7、负责研究院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纳税申报等财务管理工作。
8、负责本科室会计核算业务的会计稽核工作,确保会计核算业务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
9、负责与本科室业务相关的各类检查、审计工作。
10、负责本科室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造册、归档、使用等工作。
11、完成处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